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已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具体方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549,034,794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此次权益分派不涉及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8日股票十倍杠杆公司,而除权除息日则为次日,即2024年7月9日。红利将由深圳分公司代派,并于7月9日通过股东的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税款处理有所不同,例如,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0.45元(扣税后),而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且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股票十倍杠杆公司,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咨询详情可联系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高坝的公司,联系人为商红、陈艳艳,电话为0830-2796924。